一、考試一律在學校指定時間和考場進行??忌鷳敂y帶學生證(或者身份證)和準考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,并將證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備查。
二、對于閉卷考試,除必要的文具之外,書本、資料、紙張、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,已帶入考場的,應當放在講臺上或者監考教師指定的地方。對開卷考試,攜帶物品不得超過考試明確規定的允許范圍。
三、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,該課程以曠考論處??忌缫虿〉韧话l事故不能參加考試,應當在考試前到院系辦理相關手續,報研究生院備案,否則以曠考處理。
四、考生進入考場后,應當按監考人員要求在《考生簽到表》上簽到。對未按監考要求簽到的考生,造成成績漏登、錯登糾紛,由研究生本人負責。
五、答卷之前,先將試卷和答題紙上的姓名、學號、班級和考號等諸項內容填寫清楚。
六、考生應當獨立答卷。嚴禁左顧右盼、交頭接耳、抄襲、偷看他人試卷、提供他人抄襲、使用通訊工具或者錄音設備等各種違紀、作弊行為,如有違反,當場取消考試資格,此門課程成績以零分記,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。
七、筆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,考試過程中,考生原則上不得離開考場,如特殊情況,應當經過監考人員同意。提前交卷者,請將試卷和答題紙(卡)面朝下扣放在自己的座位上,經監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考場,不得在考場內外喧嘩。
八、在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終了時考生應當停止答題,并按監考人員要求,將試卷交給監考教師或者反扣在課桌上,待監考人員清點試卷完畢并示意離開時,方可離開考場。
九、未經監考人員許可,試卷和答題紙一律不得帶離考場。
十、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按《安徽大學研究生考試違紀認定與處理暫行辦法》處理。
十一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其它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,以本規定為準。
十二、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修訂與解釋。